返回列表 发帖

[心情物语] 拾荒夫妇捡6斤1两黄金还失主 相当于其40年收入

1.jpg
警方清点归还的黄金
2.jpg
夫妻俩婉拒珠宝公司工作人员(左一)送来的现金酬谢

如果您捡到6斤多重的黄金会怎么办?很多人在回答前都可能会犹豫。面对价值81万元的黄金,拾荒夫妇刘玉华和周井侠选择了归还失主。

1月26日13时许,重庆路派出所,拾“金”不昧的刘玉华夫妇坐在那里显得很紧张,回想起这件事,两人重复最多的话是“吓死了,当时真的吓死了。”

■意外发现

垃圾堆旁捡到两个小木箱

里面装着金项链和金戒指

53岁的刘玉华和51岁的周井侠来自河南省农村,两个人来长春20多年,住在朝阳区文化街附近,以拾荒为生。

两人有一个儿子,已经结婚,还给他们生了一个孙子和一个孙女,生活虽然拮据,但很温馨,夫妻俩平常拾荒各有分工,刘玉华负责街边垃圾站附近,周井侠负责附近的商场。可是,这平淡的生活却在1月6日这一天被打破了。

1月6日10时许,刘玉华夫妇在文化街2号厕所旁边的垃圾站拾荒,在一辆垃圾清运手推车上,刘玉华在一堆废报纸下发现两个小木箱,小木箱里面还有纸盒,刘玉华掂了掂,盒子分量不轻,两个纸盒里共有3个纸包,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刘玉华撕开了一个纸包的一角,往里一看,金灿灿的金项链和金戒指把刘玉华吓得差点儿没拿住纸包。

此时,他的妻子正在不远处拾荒,刘玉华强压着内心的慌乱,把纸包放回纸盒揣进兜里,事发后两天,刘玉华都不敢跟妻子说这件事。“我怕她知道后到外面胡说,我们就更说不清了。”刘玉华说。

■压力重重

两人白天将黄金背在身上晚上放在枕边

没敢回河南老家过年几乎每天失眠

刘玉华揣着黄金,心里像压了千斤巨石,在家里站也不是,坐也不是,饭吃不好,觉睡不着。他觉得,自己捡的不是黄金,像是“炸弹”!说不准什么时候就会“引爆”。最后,刘玉华实在受不了了,就跟妻子周井侠说了这件事,看到黄金,周井侠也吓坏了,自己从来没见过这么多黄金。

“我就问他咋办,他也没主意,我们也没敢跟孩子们说。”周井侠说。本来,两人准备过完小年,带着儿子儿媳还有孙子孙女回河南老家过年,可是现在这种情况,两人根本不敢走。到底该怎么办?刘玉华大脑很乱,他想交给警方,又怕警方不信是自己捡来的,同时,面对3包黄金,如果说两人一点儿私心也没有那是假的。

无奈之下,两人只能暂时将黄金带在身上,他们将纸包放在背包里,白天出门就挎着,晚上回家就放在枕头旁边。可是,枕边放着这么多黄金,两人怎么能睡得着,接下来的日子里,两人几乎每天都失眠,原本身体就不太好的刘玉华这么一折腾,差点儿进了医院,夫妻俩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

■思想斗争

两人都曾想过,如果不还黄金……

可是,这种想法转瞬即逝

1月17日,长春一家珠宝公司的负责人陈先生带着两名员工来到重庆路派出所报案,陈先生表示,1月6日的时候,公司有一批黄金从深圳运到长春,途中要经过托运和物流进行处理,报案的两名员工负责最后的处理工作,当时黄金被装在一个大木箱里,大木箱里还装着一个中型的木箱和两个小木箱,两名员工就把中型木箱拿了出来,把小木箱放到一边,两人光顾着把中型木箱里的黄金运走了,却忽略了两个小木箱,这两个小木箱则当做垃圾被运走了。

由于这批货比较多,得分批进行清点,等到清点完货物,发现黄金丢失,已经是17日了,他们第一时间报了案,陈先生说,一共丢失了6斤1两黄金,价值81万元。

接到报案后,重庆路派出所马上进行调查,既然木箱是被当做垃圾运走,那么有可能捡到的应该是拾荒者或者清洁工,派出所派出30多人对辖区内的拾荒者、清洁工等流动人口进行逐一排查。

1月24日,重庆路派出所警长路春排查到了刘玉华夫妇,路春跟刘玉华夫妇很熟,平常见面总会闲聊几句,可这次一见面,路春却发现两人神色紧张,刘玉华的手一直捂着挎包,路春就问了几句,没想到,周井侠一下哭了。刘玉华赶紧将黄金的事一五一十讲明了,了解情况后,路春马上将两人带回派出所进行详细的询问,并通知陈先生来派出所进行核实。

夫妻俩将黄金交了出来,刘玉华说,如果自己真的留下这些黄金,可能一辈子都不会安生,现在黄金还给失主了,他们反倒轻松了。

从1月6日到1月24日,这近20天的时间里,刘玉华夫妇最艰难的就是进行思想斗争,两人一年的收入才2万多元,这些黄金价值81万,相当于两人40年的收入,有那么一瞬间,两人都曾想过,如果不还这些黄金……可是,这种想法转瞬即逝,珠宝公司的陈先生得知两人因为这件事没赶上回家过年,打算为两人重新买票回家,并且送上了现金酬谢,可是刘玉华夫妇坚持不要。

“那么多黄金我都没要,这些钱我就更不能要了,不是自己挣来的钱,花着不舒服。”刘玉华说。

■警方

拾金不昧精神

值得大家学习

据长春市公安局的工作人员介绍,这次的案例,是长春拾到巨额物品归还失主金额最大的案例,刘玉华夫妇能最终交出黄金,积极配合,这种拾金不昧的精神值得大家学习,尤其是两人为了这件事都没有回家过年,更值得人敬佩。

“两人说了,今年就在长春过年了,我们也会常去看看他们,以后如果有什么需要帮忙,可以随时找我们。”工作人员说。

■律师

捡到东西不还

失主可以起诉

刘玉华夫妇拾“金”不昧值得大家敬佩,可是如果换做是我们又该如何做呢?一位市民说,如果两人真的留下了这些黄金又能怎么样呢?


记者咨询了长春法徽律师事务所主任邱德明,他表示,按照他们的说法,珠宝公司的员工将黄金当做垃圾处理,被刘玉华夫妇捡到,这些黄金不属于遗忘物或者代保管物,那么刘玉华夫妇就不属于侵占别人的财产,不构成侵占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像刘玉华夫妇这种情况,可以马上联系警方或者相关部门,说明情况。如果真的因为私心拒交这些黄金,失主可以进行起诉讨要,当法院判决将黄金归还给失主后,如果仍拒交的话,那么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郭思逸 本文来源:东亚经贸新闻 作者:朱晓婉 徐小禾
我覺得如果不是警察排查 ,他們或許不說
人之常情吧,要是说这两夫妻拾金不昧立马交还我还要考虑是不是假新闻,普普通通的想法,正确的选择才是正常人嘛,
签名被屏蔽
好好的高尚品格,偏要分析的对方好像不得已一样。什么破律师,用你分析————捡到了找地儿埋起来,过个十年八年,你能知道谁捡了吗?不能的话,你起诉谁啊?早知道你这破报纸这么报道,黄金不要了,扔垃圾最里面去,等焚化炉一通烧化了,看你破律师起诉谁去。
本来是值得提倡和赞美的事情,律师的分析一加上,弄得跟警告谁做了坏事一样。按国际通用律法,拾到贵重物品,及时归还的,应按价值比例给予奖励。而且是应得的。

惩恶也得杨善啊。行善靠自觉没奖励,不行善有惩罚,什么破事儿啊。
事情很真实,人性嘛,就是这样。值得奖励!
昨天?那么久以前的事情,何必记得。明天?那么久以后的事情,何必去想。
记得孔夫子的弟子颜回曾写过:
(天赐颜回一锭金,)外财不富命穷人
前半句是孔夫子写的,他为了打消别人对颜回偷钱的疑虑而试探颜回,故意在颜回经过的路上丢了一锭金子,外面写着前半句。后面是颜回添上去的,写完后又把金子放回了原处。

这种品质古来就有,只不过慢慢被人遗忘了。拾金不昧,值得鼓励。
这对夫妻,要是按正常情况回了老家,把金子一埋。过个十年,取出来,融了。谁知道。
哪里还有警察询问这一说。
记者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不管这对夫妻心里咋想的,但是捡了二十多天没还,警察上门还了,这已经不能算拾金不昧了吧?
反正搁我我是不敢要的,开玩笑,现在贪官贪个百八十万都不定有你捡5、60万不还判的刑重。
本帖最后由 konglong 于 2014-1-28 12:55 编辑

反正还了,还要怎么样啊?
换了你,你会立刻就还吗?一般也要做很多心理过程的,毕竟不是一克两克,而是论斤数的。
还有,看清楚,他们是拾荒的人,不是什么富裕的人,很多人都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能不能用公平的眼光看待事情,这可不是小说。
没有书的日子太难熬~~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