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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心情物语] 从新婚姻法,看这个吃葡萄不吐葡萄皮的年代 [打印本页]

作者: 六宝火锅    时间: 2011-8-15 21:59     标题: 从新婚姻法,看这个吃葡萄不吐葡萄皮的年代

本帖最后由 六宝火锅 于 2011-8-15 22:07 编辑

婚姻关系.jpg

      在陷入男女两性对立和战争前,我们有必要搞明白一件事:新婚姻法维护的到底是什么?男女两性对立的根源是什么? 做一个简单的问答卷,你只要简单的回答yes或no,思路会更明了。
  
  1, 当前全世界小三和婚外恋发展最迅猛的是中国,你同意吗?
  
  2, 不管多爱自己同甘共苦的老婆,不管有多深厚的感情,当妻子年近40后,男性都很难抵抗外界20岁年轻女性——这种欲望原罪的诱惑,你同意吗?
  
  3, 为什么美国已婚男子不像中国男子那样近乎猖獗的找小三,是因为美国男子更有道德感?
  
  4, 美国各州法律有所差别,但对已婚妇女的保护在原则上是一致的:大多数婚姻破裂时,住宅会归妻子,儿女抚养权母亲优先,男性还要付前妻赡养费,直到前妻再婚为止。这种婚姻法律能让大多数男的在出轨前考虑一下利益得失,这一点,你同意吗?
  
  5, 如果你是一个男性,你有一个结婚十年以上的妻子,共同抚育有子女,现在你对她不再有激情,但是不可否认你对她有家人的感情,诚然你无法抵抗婚外恋的诱惑——人性的弱点和原罪,但出于感情和内疚,你会希望离婚后的妻儿流落街头、无立足之地吗?
  如果你有足够的经济能力的话,你会愿意在经济上弥补前妻、让前妻带着孩子能继续原有经济水平的生活吗?
  
  6, 为什么美国男性愿意,或者更准确地说,能够承担更有利于女性的婚姻法,而中国男性在利益上睚眦必究,是因为中国男性对配偶更冷血吗?
  
  7, 如果美国一个男性购买一所住宅要消耗将近一生的工资,而且再无余钱享受,你觉得美国男性还愿意承担有利于女性的婚姻法吗?
    
  8, 如果负担一所公寓只要你五六年的工资,你愿意把它让给婚内无过错的、跟你共度过十几、二十年的妻子和孩子吗?
  
  9, 在中国任何一个城市,一个年轻人要工作多少年不吃不喝才能负担起一间70平米的公寓?如果算上生活开销、银行利息、以及日益增长的CPI,一个白领多少年能还清一间公寓的贷款?
  
  一个年薪10到20万的上海白领,想购买一所均价4万面积70平总价280万的房子,25年贷款本利接近500万。假设他的工资涨幅能追的上CPI的涨幅,500万相当于他50到25年工资总和。但是,他的退休年龄是多少?
  
  10, 几年前,房产观澜有人说“今后有房的和没房的,将分为两个阶层”,你同意吗?——1个有房子的月工资4000的上海人和1个没房子的月工资税前2万的上海人,你选择哪个?
  
  11, 男性和女性在婚姻中是配偶和互补关系,相互信任和共同利益是婚姻的基础,如果中国男性必须跟女性争夺资源才能生存,是男性愿意的吗?这样的婚姻是和谐的吗?
    
  12, 很多男性希望找到一个在自己无房时还肯“裸婚”的伴侣,但是当对方显示了这种难得的真爱后,男性又开始计较婚后获得的财产,这是现代对“真爱”的回报吗?
  
  13, 新婚姻法中最重磅的一条:“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属个人财产”,为什么如此强调婚后父母出资?除了中国,还有其他国家的新婚夫妇,如此大比例的依赖父母买房吗?
    
  14, 按照婚姻法,婚后夫妻双方都有孝养和赡养老人的义务,用于赡养老人的钱也出自夫妻婚后共有收入。最早婚姻法规定当夫妻双方结婚达到一定年限后,基于社会需求和双方在婚姻中对彼此作出的贡献,包括对双方父母的照料,所以男女双方财产(不管婚前取得还是婚后获得)共有;而根据新的婚姻法,即使一个女性照顾公婆20年、产下孙子女,也无权获得婚后公婆出资购买的房产。这一点,你觉得公平公正吗?
  
  15, 对于老人来说,抚养子女长大,还要出资给子女买房,还要在子女有了下一代后代为照顾孙儿女,这对老人公平公正吗?
  
  16, 是什么造成了这种不公平公正?
  
  17,最后一点,如果有人说新婚姻法是企图用家庭矛盾代替国内其他矛盾,你会回答:“你相信吗?我反正是信了”吗?

图片附件: 婚姻关系.jpg (2011-8-15 22:06, 38.2 KB) / 下载次数 59
http://status.yayabay.com/forum/attachment.php?aid=416883&k=5b12eb14169c4a43cd2503bd064b6b1a&t=1734093065&sid=R7RVPR


作者: ding857    时间: 2011-8-15 22:24

虽然现在说是男女平等 不过还是觉得女性的权益比较不受保护啊
作者: 朝丝暮雪    时间: 2011-8-15 22:45

我敢说同意出这个法的人家里一定有N个小三
作者: wfanqi123    时间: 2011-8-15 23:43

即使一个女性照顾公婆20年、产下孙子女,也无权获得婚后公婆出资购买的房产。这一点,你觉得公平公正吗?

生儿育女,如果是出于自己的意愿,而不受公婆的压力的话,不能算是合法获得公婆房产的理由吧!

至于照顾公婆20年,其实我一直觉得个子照顾自己的父母最好了。。。省的太多纠纷。。。
作者: kolynn    时间: 2011-8-16 00:16

这个社会越活越回去了,哎,直接进入原始社会好了,大家都住山洞
作者: 云幻无心    时间: 2011-8-16 00:21

照这样下去,我的子孙什么时候能过上共产主义的生活?
打酱油的飘过
作者: lunayang    时间: 2011-8-16 00:41

看后只有一个念头,还结婚干嘛啊,自己过得了,等的人老珠黄再被甩?
作者: freayar    时间: 2011-8-16 00:46

这样就会逼的所有女性在婚前要求房产过户,不然婚姻风险太大了。这样,男性同胞们你们愿意吗?
作者: dfxiaoye    时间: 2011-8-16 01:35

新婚姻法是在某些地方防范了骗房的骗子,但这也考验夫妻之间,以及年轻人和上一代的关系啊,一对年轻男女即将或已经结婚,男方父母出资买房落在男方头上,这不摆明了不信任吗?女方肯定会心寒的,这不是挑拨夫妻关系吗?幸好我没赶上新婚姻法
作者: diany    时间: 2011-8-16 01:45

有多少人还愿意结婚~~有多少人愿意有小孩~~有多少人对现在的教育环境满意~~
作者: hacia    时间: 2011-8-16 01:46

男方父母出资购房是指全款还是仅仅是首付?
国内过高的房价导致了当代的婚姻法的更改,只是这个法律一出来,剩女就更多了啊
难道这是间接的控制生育?OMG
作者: 正月初九    时间: 2011-8-16 01:46

我觉得法律应该规定非婚生子女没有财产继承权,这样最起码会少好多生孩子分别人财产的贱人。
作者: cckk3344    时间: 2011-8-16 04:22

我感觉很悲观,结婚什么的更遥远了,幸福什么的都没有保障,这到底是哪个王八蛋想去来的,我咒他八辈祖宗,一天八遍!
作者: green0878    时间: 2011-8-16 04:29

新婚姻法对婚姻家庭中的女性一点保障都没有,还结婚干嘛,单身得了。
省的辛苦了自己,幸福了别人。
作者: wxrrxw    时间: 2011-8-16 06:33

畸形的社会环境下造成畸形的法律
作者: vincelia    时间: 2011-8-16 07:03

没有感觉的飘过。。。
我果然还是太连清了吗
作者: 2008080808    时间: 2011-8-16 09:05

新婚姻法 一定是男人提得  男人通过的   
真是逼得女人跟男人一样。别生孩子了
作者: 麦芽脆心    时间: 2011-8-16 09:55

男权社会啊。
房子的问题男女平等了,怎么不干脆要求男的生孩子呢?
这个问题不先平等,男女永远不可能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
按照国内的习惯,男方买房,女方负责家居装潢或者车,二十年后一个升值一个贬值,嘿嘿,男的无所谓二婚男更值钱拍拍屁股寻找下一春,女的就惨了二婚女跟猛兽一样被周围排斥拿不到补偿(什么你说法院会判?哈哈,有多少人会真的执行?如果不执行,你是否有钱和关系去疏通?国情啊国情!)一旦离婚,女的很可能两手空空。
这个法律是遏制了骗婚和婚外情
但是根本就回到旧社会了,女方要准备足够的嫁妆,男方则要有足够分量的彩礼。
否则这婚怎么结?怎么敢结?

女人当自强,在这个越弱势越被欺压的国度里
作者: 清风不识字    时间: 2011-8-16 10:18

从前传统观念,女性婚后就是婆家的人了,除了结婚时的嫁妆,她父母的其他财产与她无关,后来女儿也有了继承权,到现在公婆买房与儿媳妇无关,其实也是时代变化吧,一味的追究对于女性利与不利很无谓,毕竟不可能马上又改过来,只是从此以后结婚时要多一手准备,毕竟现在离婚率这么高,也不全是小三,也有很多是双方自身的问题过不下去了,这时做为父母当然不希望用一生积蓄买的房子给前儿媳分走一半,谁出钱谁拥有也是另一种公平,再也不能指望嫁个老公包管一生。自己挣的花起来才踏实,而且,从另一方面来说,不是还有N多凤凰男嘛,哈。
作者: xiaohuayuan    时间: 2011-8-16 12:18

畸形的时代怎么的都不对
作者: lingzhuxue    时间: 2011-8-23 10:39

1.私生子也有继承权,说明当小三比当妻子划算。小三只要负责哄男人开心就好了,将来生了孩子还能得一半家产,妻子还要负责照顾家庭,伺候公婆,而众多实时证明,婆婆还是很难伺候的,并且随时有被抛弃的危险;
2.新婚姻法的出台,表现出男人对婚姻的责任下降,女性处于下风,法律提升了男人的地位,却忘了保障女性的利益,一个女人为你操持家庭、生儿育女,难道还比不上半栋房子的价值吗?
总结:结婚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作者: azimao    时间: 2011-8-23 12:46

这种法律太恶心了,赤裸裸的通知我们结婚是做买卖。
中国男女不平等久矣,男性本来占据更多资源,而且把女性当作敌人。这条法律是雪上加霜吧,正式昭告天下中国是100%男权社会,女性是完全附庸的没有财产保障的奴隶。
难怪我回国见到的亲友通通想移民。
作者: ddyujie    时间: 2011-8-23 23:24

1、有女孩的家庭父母会为女孩买房子 房地产商们不用愁了 房价是别想下来了
2、通常情况下,对女方来说,夫妻结婚20年,亲情比不上一纸房契;对男方来说,彩礼钱增  多,将被要求房产证共名。结婚的阻碍越来越多。
3、妻子的责任比小三大,收益却比小三小。小三更多了。
作者: ddyujie    时间: 2011-8-23 23:24

1、有女孩的家庭父母会为女孩买房子 房地产商们不用愁了 房价是别想下来了
2、通常情况下,对女方来说,夫妻结婚20年,亲情比不上一纸房契;对男方来说,彩礼钱增  多,将被要求房产证共名。结婚的阻碍越来越多。
3、妻子的责任比小三大,收益却比小三小。小三更多了。
作者: 六宝火锅    时间: 2011-8-23 23:28

新婚姻法告诉女人要三做三不做


三不做:
1、别嫁给贷款买房的男人,以后一起按揭还款,离婚时只能分到少部分钱,房子升值没你的份儿!
  2、公婆给老公买房,儿媳就不应赡养公婆,房子没你的份,养他们不如自己好吃好喝。
  3、对方父母如果没退休工资、没医保。坚决不嫁,他们用养老的钱给儿子买房,却要小两口来养他们,以后房子没你的事,这买卖也太划算了。
  
  三做:
  1、忘记自己是个女人,忘记自己要照顾老公、生小孩照顾小孩,全身心忘我的投入工作中去,争取事业上有长足发展。不然哪天老公有了漂亮小三,自己被扫地出门露宿街头。
  2、一定要买房,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后,有钱还是借钱。请记住,一定要让自己父母给自己买。
  3、对方买了房,别拿钱来装修和买车,也别拿钱来共同生活,否则成了为他人投资理财做保障。今天听电台,有专家说新婚姻法对于那些有事业的女强人没有什么影响,但对于那些为了家庭为了孩子不断付出的女性,就有失公平了!
作者: 雪子樱    时间: 2011-8-28 06:54

其实女的还是要自己有本事,但如果女的在婚前有财产就担心这些了,如果男的花心,直接离婚,将他扫地出门,这是一样的啊
作者: llzoe    时间: 2011-8-29 02:08

新婚姻法对女性太不公平了,法律本应该保护弱者
作者: weiw019    时间: 2011-9-29 07:57

婚姻法从另外一个角度 保障了女法家庭条件比男方好的家庭
作者: 银花123    时间: 2011-9-29 10:12

好的一点是,杜绝了凤凰男的壮大。凤凰男太恶心了,骗心骗身还骗钱。
作者: 寒漪    时间: 2011-9-29 12:42

现在的社会越来越现实了,结婚怕离,离了怕纠缠不清
只能说尽量做自己做的到的事
作者: junjunbaobei    时间: 2011-9-30 04:10

很多女人生完孩子就放弃工作照顾孩子了,等孩子大了自己又与社会脱节了,可是如果雇保姆费用甚至比上班花钱更多,如果在离婚被扫地出门就更没活路了,所以就不能生孩子自己买房不能依靠男人,不能因为结婚生子而失去工作,买房还不如租房
作者: tina123    时间: 2011-9-30 23:56

设立新婚姻法以及解释的那帮子人,全都是特权+小三啊
作者: chinayard    时间: 2011-10-1 00:00

yes yes yes~~
唉 法律总是不能满足全部人的
作者: cosco092    时间: 2011-10-1 00:14

归根到底一句话 制定这个法律的是中国那些男性高官,别的还用多说么
作者: 暮冬    时间: 2011-10-24 03:36

如果社会放弃按老的传统,要求婚后的女性
如果我们的女性也可以有欧美女性一样的待遇
作为女性,我是赞同新婚姻法的。
可我们的社会是这样吗?
作者: enmei141    时间: 2011-10-24 03:43

铁打的房子流水的媳妇,这下渣男和婆婆们都得意了
作者: 紫逸迩    时间: 2011-10-24 06:49

诡异的事情很多
作者: awfigjhnapu    时间: 2011-10-24 18:15

好像就算是婚前房产过户,离婚后也是有可能要返还的
作者: 陆言    时间: 2011-10-25 10:31

要是我有女儿,一定在她结婚的时候给她买房
作者: appleyjc    时间: 2011-10-25 11:10

所以坚决单身
作者: qyangroo    时间: 2011-10-25 22:02

油价什么都跟国际接轨,婚姻法怎么不跟国际接轨呢。
大概是想逼的家庭离心,不管男女都一心挣钱当房奴吧。
作者: zhoulin    时间: 2011-10-25 22:13

如果一个法律不保护弱者,只是冷酷的强调所谓公平,那还有什么意义
作者: judiasmith    时间: 2012-8-5 11:23

制定法律的人不是生活在民间的普通人,而是衣食无忧的人。或者是保暖思淫欲的人。
作者: 小道具    时间: 2012-8-5 11:26

让那些讨不到老婆的男人打一辈子光棍吧
看看单身男人更着急还是女人更着急
作者: 刀剑笑    时间: 2012-8-7 09:34

我始终觉得,这个婚姻法是一些,想随便玩女人,又不想负责的老头子制定的
作者: riderm    时间: 2012-8-7 09:45

新婚姻法出来后的第一想法就是自己供套房算了!!!!
我都不想结婚了!!!!
结个婚万一未来老公出轨我自己还得净身出户????这算什么回事啊!!!!
自己单过也不错!!!
作者: lijun019    时间: 2012-9-19 07:42

起草婚姻法的人,肯定是渣,家里N多小三
作者: wassergras    时间: 2012-9-19 07:59

 16, 是什么造成了这种不公平公正?

国内N多问题归根结底总会回到那一个身上。
作者: 公主小白    时间: 2012-9-19 23:33

新婚姻法 是让女性都变为奥特曼吗  努力自己挣钱吗?我们法经学院的一个院长说 现在法律越来越多的保护中产阶级的利益            所以大家还是自己挣钱最可靠   如果女方家里给出钱买房 情况就又不一样啦  但问题是除非家里只有一个女儿 否则哪个父母这样干 还不是把钱留给儿子啊
作者: 公主小白    时间: 2012-9-19 23:34

现在结婚好没安全感啊
作者: 蓝岚澜    时间: 2012-9-19 23:41

本帖最后由 蓝岚澜 于 2012-9-19 23:58 编辑

哈哈,我觉得挺好啊,我以后给女儿买房啊,直接落在她头上,女婿有外心直接踹了。
貌似我和我老公结婚就没管过房子的事,他家的房子写的都是他父母的名字,我家的房子上都是我妈和我的,我们该结婚结婚一点没考虑房子的归属问题。
大概因为自己有房所以没有太考虑这些,不过我也觉得如果和老公辛苦供房最后被一脚踢开实在很过分。现在很多姑娘直接就说房子上不加名字不结婚,嘿嘿。
作者: 长生    时间: 2012-9-26 09:36

让我无法接受的是小三的孩子和元配的小朋友一样有继承权,不是要助长不良风气吗?结不结婚无所谓,有小孩子就行了。
作者: 风牵袖    时间: 2012-9-26 11:04

即使一个女性照顾公婆20年、产下孙子女,也无权获得婚后公婆出资购买的房产。这一点,你觉得公平公正吗?
...
wfanqi123 发表于 2011-8-15 23:43


那是以前啊,那个时候女人照顾家庭天经地义,同时获得财产也天经地义。
现在,女人们知道自己即使付出再多,也一样不被承认,谁还有那个牺牲精神啊。。。
作者: mackerel7    时间: 2014-8-2 02:24

我觉得法律应该规定非婚生子女没有财产继承权,这样最起码会少好多生孩子分别人财产的贱人。
正月初九 发表于 2011-8-16 01:46



    我也是这么想啊。巴尔扎克有个小说就是谈这个事。当时法律是私生子不得接受血亲的遗产,不然那个血亲的所有合法亲属都可以告他然后获得该笔财产的。我觉得这个制度太棒了,你要是喜欢私生子就为他争取合法身份嘛!可是巴尔扎克是同情私生子的,我把这个故事当作法律案例跟亲友讲,没有一个支持我的,都表示同情私生子。我囧!
作者: 八月的扇子    时间: 2014-8-2 03:0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shiershao    时间: 2014-8-2 09:53

为什么大家这么反感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呢?我倒是觉得不坏啊,为什么女人不能自己挣钱买房呢?反正我买的房子不希望在若干年后变为和老公的共同财产,除非我愿意。反之亦然,如果一个男人不愿意将房子跟你共有,那你不要跟他结婚好了。
这其实跟婚姻法的关系不大,关键还是看你对另一半的影响力。
作者: 奶茶多多    时间: 2014-8-2 11:06

为什么大家这么反感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呢?我倒是觉得不坏啊,为什么女人不能自己挣钱买房呢?反正我买的房 ...
shiershao 发表于 2014-8-2 09:53


因为现在中国的国情是,单靠男女一方一般是很难建立一个家庭的。因为普遍经济水平不高,那些动则几百万上千万的大款们就崩进来讨论啦,所以按习俗是男方出房子的首付,女方出装修家电甚至汽车,反正双方实际付出的金额差不多。而按新婚姻法和现实来看,一旦离婚,房子是升值,家电汽车都是贬值,装修更惨完全是赔本。这些还不谈女方在家庭中的隐形付出以及男方出轨的无责任。
有人说,可以双方各买房子,真实操作性毕竟难,因为大家手上都没几个银子,难不成洞房在两套空房中度过。如果说房子首付、装修家电等各出一半,基本上能谈到这个地步时感情就没啦。
作者: shiershao    时间: 2014-8-2 12:00

既然是双方对房子都有贡献,那就写两个人的名字好了。所以说,关键还是看各自在另一半心目中的地位。
作者: m0564z    时间: 2014-8-3 10:07

反正这个法律出了以后,我是更怕结婚了。还是单身比较幸福
作者: yu24759245    时间: 2016-3-14 10:22

我觉得不管是男是女,父母买的房就是一方的,不是双方的,而且能一方买房的话经济条件应该比另一方好,不太可能要小夫妻出狠多钱养老的,以前老婚姻法中也有男的离婚时不要脸要分女方买的房子的,所以新婚姻法中这一条不错,不过我觉得婚姻期内产生的非婚生子不能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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