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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人生]
丈夫因吵架高速上甩下妻儿 妻带2岁儿步行2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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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appysky
时间:
2014-2-4 12:49
标题:
丈夫因吵架高速上甩下妻儿 妻带2岁儿步行2小时
本报讯 高高兴兴从湖南上高速公路回湖北娘家,夫妻半路吵架,妻带儿下车在高速公路上步行2小时,丈夫竟自己开车回武汉了。昨日,高速民警发现这危险一幕后,赶紧救援母子俩。
昨日上午8时30分许,京港澳高速公路蔡甸段返程车流滚滚,民警熊忠家和同事沿途巡逻,突然在1201公里往北京方向发现两个人影。凑近一看,一位年轻女子牵着一个小男孩在应急车道上行走。风大气温低,小男孩约摸2岁,冻得直流鼻涕。
女子情绪激动,说自己是湖北麻城人,昨日凌晨和丈夫从湖南开车回老家。早上两人因为琐事吵架,她赌气要下车,不料丈夫也不阻拦,一溜烟开走了,母子俩已经在高速公路上走了2个多小时。
民警耐心劝说,女子才平静下来,同意让民警帮其联系丈夫。经沟通,已经开到武汉南白沙洲大桥的男子同意驾车返回接妻儿。
警方提醒,高速公路路上不能随意行走,遇见特殊情况请立即退到车道护栏外并报警求助。
汪子钰 本文来源:汉网-长江日报 作者:张延
作者:
lazybone
时间:
2014-2-4 13:15
我不是非要看着所有有情人都分开才乐意的恶毒巫婆,但是看了这则新闻,如果我是那个女子,我会和那个渣丈夫离婚好了,一个能在高速路扔下自己和孩子的渣男,以后自己的人生还能依靠他吗?趁早离开,过自己的人生反而更好
作者:
voilet123
时间:
2014-2-4 13:18
本帖最后由 voilet123 于 2014-2-4 12:19 编辑
虽说女的赌气不划算,但男的心胸却太狭窄,也不想想高速路上多危险,孩子才多大呀,再怎么生气也不该在高速上让妻儿下车,光想着自己的感受那哪行,估计是属于一有什么事儿会先牺牲自己妻儿的那种人,这妻子小孩将来估计有的苦了。
作者:
schwimmengool
时间:
2014-2-4 13:39
我觉得这个男人好狠心
扔下妻儿在高速公路上两个小时
做得出来
作者:
whoami
时间:
2014-2-4 14:05
妻子有毛病,生气下车干嘛?这种渣男,把他踢下去,让他去走,自己带孩子开车走。如果不会开车,就先忍着。为了跟这种狗男人赌气让孩子受罪,真不值得。这种事干得出来的男人是绝对不能要了。
作者:
konglong
时间:
2014-2-4 16:33
妻子肯定不会开车好哇,又不是外国。
我觉得这个男人不爱妻子也就算了,居然连自己的儿子都不顾,肯定人渣无疑。可惜,不知道是谁,就算离婚了,也许还会有不知情的女人嫁给他。
作者:
lilyturf
时间:
2014-2-4 20:43
看题目想说回家离婚吧。
一看内容,妻子自己下的车,还TM带孩子,一对蛇精病!
作者:
sakuradai
时间:
2014-2-4 21:18
同楼上。妻子是个什么想法,我虽然下车但是是假装下车的,你得拉住我不让我下,我非要下你要开车慢慢跟在旁边哄我?德行!
不用说儿子肯定也是她拉下车的
作者:
nanlingxue
时间:
2014-2-4 21:26
如果我是妻子,我会选择离婚。因为这样的丈夫靠不住。
如果我是丈夫,我会选择离婚。因为这样的妻子很任性,夫妻吵架也就算了,还要不顾小孩的死活。
作者:
imovane
时间:
2014-2-4 21:36
一对极品,还是让他们两个自相残杀吧,不要再祸害别人了。
作者:
wiky111
时间:
2014-2-5 02:06
在高速上再怎么有矛盾老婆再怎么作也不能真把老婆孩子放下车呀,而且自己一人还真开的老远,还得
经沟通
才
同意
回来接妻儿,真是渣呀,那娘俩在高速上走两小时没出事还真是额骨头亮啊。
作者:
清风不识字
时间:
2014-2-5 02:30
一对极品+1
做丈夫的就这么丢下妻儿很极品,但做妻子的在高速上自己下车还要带上孩子更极品,无非是两个极品不幸狭路相逢,就可惜了那个孩子,倒霉摧的碰到这对父母,惨变炮灰的可能性很大。
作者:
ada1963777
时间:
2014-2-5 02:31
两个都有病,只有小孩无辜。
作者:
白骨红妆
时间:
2014-2-5 04:32
两极品,但是男的更渣,能开车走人
作者:
空白格99
时间:
2014-2-5 04:53
什么锅配什么盖。别祸害别人了,过一辈子吧。
作者:
天天4567
时间:
2014-2-5 05:39
通常这种极品都是成对出现的,就是觉得孩子可怜,冬夜哎,高速哎,又冷又危险,还好命大。
作者:
徐徐忧忧
时间:
2014-2-6 22:11
两个都是蛇精病,高速上,吵毛线个吵,要吵回家吵。
作者:
紫衣女神捕
时间:
2014-2-7 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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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清风不识字
时间:
2014-2-7 14:29
虽然写标题的人明显是觉得男的更渣的,但我觉得女的主动在高速上下车更白痴一点,尤其还是把孩子陪绑了才是最不可原谅的,不管父母有多大的矛盾,把孩子拖在手里做为筹码总是不合适的,如果可能的话,应该剥夺这对父母的监护权才对,可惜中国的法律更支持父母的权利而非孩子的人身安全,大概就是所谓的父(母)要子亡子不得不亡吧,既然有母亲把孩子饿死的前例在先。有时候觉得与其立法保障私生子的继承权,还不如保障这些可怜的婚生子的生命权,取缔那些不合格的父母的监护权利更重要些吧。
作者:
ttxxxx
时间:
2014-2-7 16:56
妨碍交通关键是。
俩夫妻家里吵吵不要妨碍别人安全啊
到底这家子有没哟北交警罚款啊(国内管这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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