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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新闻人生] 储户无视银行卡风险提醒被盗4万 银行担6成责任 [打印本页]

作者: WMJ    时间: 2014-5-26 01:05     标题: 储户无视银行卡风险提醒被盗4万 银行担6成责任

银行提醒卡存隐患 储户不听被盗4万

  南都讯 记者韩成良 通讯员钟紫薇 某银行发现东莞樟木头储户闫先生一张银行卡存在隐患,锁定该卡并通知其挂失换卡。闫先生则将卡解锁继续使用。一周后该卡被人盗取4万余元。闫先生状告银行索赔,银行大呼“冤枉”,但法院判银行承担六成损失。近日,东莞第三人民法院通报了这一案例。

  不信银行风险提醒

  2014年1月11日,涉案银行发现闫先生的借记卡可能存安全隐患,将该卡锁定,并通知闫先生挂失换卡。闫先生想着还要使用该卡,当天到银行营业网点解锁恢复使用。

  1月17日00时6分左右,上述银行卡在湖南省新化县分4次被盗取39900元,手续费309元。闫先生立即挂失并报警。

  闫先生认为,银行监管不严、银行卡存技术缺陷,导致其财产受到严重损失,于是诉至法院。

  银行则称事前已告知其需谨慎,并锁定该卡,并无过错,不需承担赔偿责任。

  银行仅“通知”不能免责

  法院审理认为,涉案卡在1月17日00时6分左右,在湖南新化县被支取款项,而闫先生于当日00时40分至50分在黄江某派出所接受询问,闫先生在30多分钟内无法从湖南到达东莞黄江,因此,认定涉案卡是被他人盗刷盗取。

  另外,银行不能证明闫先生使用该卡过程中违规、或泄露密码;闫先生也不能证明银行泄露该卡信息及密码,考虑到银行事前对该卡采取了一定的“安全保障措施”,但识别伪造的存折、卡是银行应尽合同义务,银行仅作通知并不能免除其全部责任。近日,法院酌情认定银行承担闫先生损失的60%,即赔偿24125.40元。
作者: dreamr    时间: 2014-5-26 15:07

涉案银行发现闫先生的借记卡可能存安全隐患。
这是说只有闫先生的借记卡有安全隐患,还是那间银行所发的借记卡都有那种安全隐患啊。
作者: 天若雪绯    时间: 2014-5-26 20:11

问题是,为什么我知道的是有人卡上莫名少了钱,银行说是通过正常手续提走的(但是其实是跨省了好吗所以持卡人的身份证和卡都绝壁不在提走钱的那个地方),什么都不赔

为什么提醒了反而要被判负责,这样对银行来说,以后就懒得管了,反正只要没提醒过,你的钱丢了就可以说是你没有管理好自己的账户
作者: lilian2010    时间: 2014-5-26 20:51

这种应该是银行发现用户在不常用地点使用,然后提醒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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