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闲谈]
相对估值
[打印本页]
作者:
风吹
时间:
2014-8-26 19:07
标题:
相对估值
1,先对行业估值。
2, 再对垄断者估值。
3, 垄断者外, 按重建费用估值, 如果无法重建, 按收购价估值(竞争者越多, 估值越高)
4,如果无垄断者,无差异化产品的轻资产公司, PS法
无差异化的重资产公司, PS加总资产法。
5,有差异化的产品, 细分行业估值。
欢迎光临 华人论坛 (http://status.yayabay.com/forum/)
Powered by Discuz! 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