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帖
記車牌就捅 那撞人逃逸的是不是先該自插三刀?
到底在想甚麼啊
難道撞了人不善後才是應該的嗎?
被害者難道記下加害者的資料就是錯的嗎?
那你這輩子就不要被車撞 被XX
事情發生了就不要去記加害者是誰 免得 ...
roxybaby 发表于 2011-5-30 09:24

同意楼上说的
记车牌是为了事后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这叫不要脸?
为逃避责任,就可以把人捅八刀,这种人心理太阴暗了
这女的真TM脑残
返回列表